机构简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31 19:43:16

  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以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等背景下,为积极推动江西主动对接和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更好地服务赣江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赣江新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而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于2017年10月28日由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于2017年11月7日经江西省司法厅核准办理行政登记,英文全称为“Th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urt in ganjiang new district”,英文简称“IACG”。

  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立足于服务赣江新区与江西全省经济发展,同时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致力于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外合作投资项目、中外国际贸易等提供快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约定由本院仲裁的国际国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其他仲裁案件。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坚持依法高效、公平公正原则,裁决案件或调处纠纷。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组织构架与管理模式参照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通行做法,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与相关行政机关、发起设立单位及理事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院《仲裁规则》的规定开展仲裁活动。

  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设有行政部、立案调解部、案件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工作交流部)、学术研究部、“一带一路”仲裁事务协调部等工作机构,同时将逐步分设“房地产建设工程与PPP争议仲裁中心”、“金融保险仲裁中心”、“海事海商仲裁中心”、“环境资源仲裁中心”、“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石油化工行业仲裁中心”等专业仲裁机构,以及“永修分院”、“共青城分院”等境内区域分支机构。同时还将与境外理事机构、仲裁机构、华人商会等组织开展合作,逐步设立具有国际面向的“香港庭审中心”、“美国庭审中心”、“澳大利亚庭审中心”、“马来西亚庭审中心”、“新加坡庭审中心”、“葡语系国家及地区庭审中心”等境外区域分支机构。

  为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专业和高效,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坚持以专业化为引领,以国际化为视野,高标准、严要求在全球范围内遴选专家咨询委员与仲裁员,所聘请的专家咨询委员与仲裁员均为境内外法律届、仲裁届、经济届、金融届、房地产建设工程届等相关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及资深律师,其中有三分之一来自境外。

  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将以打造我国中部地区区域仲裁中心为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仲裁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