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修订专题研讨会在昌举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1 14:23:57

  2019年5月31日,由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江西省律师协会、南昌市建筑业协会主办;江西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房地产建设工程PPP仲裁中心、江西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协办的“依法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时修订中标通知书样式”专题研讨会在英雄城南昌圆满举行。
 


 

  出席研讨会的领导和嘉宾有:住建部市场司法律顾问、全国建协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原主任、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朱树英,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黄远华,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陈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胡俊涛,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卫东,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长周荣彪,南昌市住建委招投标办公室主任方洪永,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王华蓉,江西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苑德闽等。共有来自国有投资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参会代表12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王辉明主持。


致辞与嘉宾演讲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主任陈杰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胡俊涛
 

  2019年5月31日,由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江西省律师协会、南昌市建筑业协会共同主办;江西省法学会律法学研究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房地产建设工程PPP仲裁中心、江西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协办的“依法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时修订中标通知书样式”专题研讨会在省城南昌圆满举行。莅临研讨会的领导和嘉宾有: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陈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胡俊涛;住建部市场司法律顾问、全国建协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原主任、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朱树英;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黄远华;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卫东;南昌市住建委招投标办公室主任方洪永;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王华蓉;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长周荣彪;江西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苑德闽;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王辉明;以及来自国有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120余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卫东


  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王华蓉
 

  在领导致辞环节,江西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刘卫东代表主办单位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他首先代表主办方对各位领导及嘉宾百忙之中前来参会表示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举办背景与筹备过程。刘卫东常务副会长指出,无论是仲裁机构,还是行业协会,在积极争取相关主管部门支持下,共同研讨司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不仅有利于准确裁处案件、统一裁处尺度,同时更有利于广大律师专业水准的不断提升,更有效地维护广大当事人合法权益。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陈杰在致辞时首先对专题研讨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同时指出,省住建厅主要领导对本次专题研讨会的举办非常重视,期待与各主办单位一起,继续共同推动江西省的招投标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陈杰主任还向与会嘉宾简要介绍了近年来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在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所取得的喜人成绩,他同时对本次研讨的课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南昌市建筑业协会执行会长王华蓉致辞中提到,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得到了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推动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和统一司法裁决标准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作为行业协会今后将继续加大与仲裁机构、律师协会的联系合作,以维护广大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住建部市场司法律顾问、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朱树英
 

  在嘉宾演讲环节,住建部市场司法律顾问、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朱树英首先发表演讲。朱树英副院长以《尽快建立行政和司法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的司法管理》为题,从建立工程招投标监管的行政和司法联动机制着手,对中标通知书样式修改的意义及必要性进行了重点讲述。朱树英副院长提出,随着建筑业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主管部门“放管服”改革力度也将不断加大,由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部门对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的行政监管做法未来将有可能被取消。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网络平台有关资料作为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定管理,他同时建议并鼓励未来可以采取对中标通知书进行公证等方式,以进一步确立中标通知书的法定地位,从而有利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效解决“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等问题。朱树英副院长同时建议,司法或仲裁机关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所发现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将相关证据、线索或生效法律文书移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进而建立起行政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以进一步扼制招投标违法行为的发生。


  全国律协建房委委员、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王辉明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曹占妮代表第一课题小组发表演讲,她从中标通知书的修订意义、已经开展的工作、修订原则以及建议修改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江西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龙晓忠代表第二课题小组发表演讲,他从及时响应改革举措、充分体现管理职能、密切衔接司法解释、力求规避法理争议等方面,详细汇报了第二课题小组对《中标通知书》进行修订的思路与研讨成果。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熊小冰代表第三课题小组发表演讲,他结合采集的全国各地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式样进行全面的对比分析,并详细汇报了第三课题小组的研讨成果与最终形成的修订建议文本。发达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杨凯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代表,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郭春兰作为仲裁员代表,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汤印大作为专业律师代表,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发表了主旨演讲,并就中标通知书修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发言嘉宾

  研讨会由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黄远华做会议综述。黄远华会长指出,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思想先进、成果丰硕,更好地解决了行业政策、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的相互衔接问题,期待本次研讨会取得的成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综述最后,黄远华会长还现场赋诗一首《七律•贺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南昌研讨会》为研讨会助兴。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黄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