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为积极推进双“一号工程”的落实,优化江西营商环境,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已有序恢复正常办公。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本院各部门积极调整工作方式,力求做到防控期间不停摆,防疫办案两手抓。
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仲裁员无法到本院办理案件相关事宜,面对这一形势,各部门转换思路,克服困难,采用多种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及时为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与人排忧解难。
立案调解部:
1.座机转接手机,不遗漏当事人电话咨询;
2.鼓励当事人通过邮寄材料和电子邮件形式相结合提交申请材料;
3.先行审查案件材料扫描件,需补正的,及时通知当事人补正。
案件审理部:
1.通过微信、电话等远程联络手段积极与当事人、仲裁员沟通,做好当事人与仲裁庭的线上沟通桥梁;
2.根据疫情及案件情况,对有必要延期的庭审,及时与仲裁庭沟通,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延期的案件,及时通知当事人,同时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
3.积极探索线上开庭方式,为疫情加剧态势下的庭审方式创新出谋划策。
办公室:
1.员工健康监测,登记员工健康状况。加装体温监测设备,要求对进入办公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在办公场所出入口提醒员工佩戴口罩,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2.保持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安排人员对本院公共区域、办公区域进行消毒,保障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
3.及时增添口罩、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所需用品,做到充分准备,有序复工;
4.进行员工分餐,避免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做好餐具炊具消毒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本院将在保障仲裁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疫情期间安全情况下,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确保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