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仲裁案件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鉴定机构的委托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等相关规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英文简称“IACG”,以下简称“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鉴定机构,对本院鉴定机构名册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本院编制入册鉴定机构类别
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文书鉴定及其它类。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鉴定事项,接受本院的管理和监督;
2、鉴定机构成立2年以上,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纳税记录;
3、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所属行业及类别的执业资质;
4、近两年来,鉴定机构、鉴定人没有因与执业相关的行为被有关机关处罚或者行业组织惩戒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委托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资质副本、资格证书副本、行业许可证副本(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鉴定机构应提交相应的其他证明资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
(三)鉴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相应的鉴定人及行业资格证书,但按照法律规定及行业实际情况,所属行业不要求有相关资格的除外;
(四)鉴定机构使用委托鉴定合同版本、鉴定项目及收费标准;
(五)鉴定机构营业场所证明及设备简介;
(六)鉴定机构近年的鉴定项目及纳税情况;
(七)鉴定机构申请登记时需明确申请入册的类别,每申请一个类别需提交一份相应资料。申报机构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提交全部规定的有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八)鉴定机构承诺书;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三、公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汇编成册(用A4纸装订成册编写页码、目录),各类证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鉴定机构公章确认,同时提供《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委托鉴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书》(附件一)纸制及电子扫描文本。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本院不予接收。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交原件核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
(二)审核。申请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持上述材料的原件至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万和路988号万创科技城6号楼3层)进行现场复核。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评审。本院对申请单位的专业资质、鉴定资格、专业能力、行业评价、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鉴定机构入册初选名单。
(四)入册。本院召开座谈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组织入册鉴定机构签署《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鉴定人承诺书》,确保鉴定机构按协议书约定事项履职尽责。入册机构名单确定后,本院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
四、凡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
本公告的附件一、附件二可在本院网站(www.iacg.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新城万和路988号万创科技城6号楼3层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
办 公 室:0791-83855628
联系电话:胡秘书,18579215606;郝秘书,17370013510。
电子邮箱:prciacg@sina.com。
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
2024年3月27日